九游AG登录入口 - 中国有限公司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1-07-03 点击数:

为规范和推进我院顶岗实习工作,做好顶岗实习各项管理工作,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

学生顶岗实习,是指我院各专业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

学校原则上应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安全防护条件完备,提供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学生顶岗实习。

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稳定就业。

二、组织管理

(一)顶岗实习由学院、企业、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完成,校企共同管理,学校居于主导地位。

(二)学生顶岗实习实行院、系两级分级负责制。学院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长、学生处长、招就处长和各系主任组成。

(三)各系应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系主任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支部书记和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实习指导教师等。系主任为本系顶岗实习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学院的统筹下,全面负责本系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四)对顶岗实习的学生实行双重指导。各系在安排校内教师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的同时,还要聘请企业思想品德好、经验丰富的教学或技术人员担任企业实习指导教师,全程指导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

(五)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校内教师对学生的顶岗实习进行指导和管理。原则上每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少于20人。对于集中和分散实习的学生,学院采取实习管理平台、巡回走访及电话跟踪等方式进行指导和管理。学院根据需要聘请学生实习单位技术人员为学院的企业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指导和管理。

三、主要职责

(一)教务处作为教学归口部门,负责全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建立健全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协调各相关部门工作;收集全院顶岗实习工作信息,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学生处作为学生管理归口部门,指导并督促各系处理好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管理工作,及时有效地处理学生各种突发事件。

(三)招就处作为学院就业归口部门,牵头落实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单位,督导和落实各系签订顶岗实习三方协议,并与各系密切配合安排好顶岗实习期间的就业工作。

(四)各系是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的主体单位,负责全面落实顶岗实习的相关事宜。主要职责为:

1.负责落实本系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办理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审批手续;

2.制订本系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3.顶岗实习全过程的组织管理;

4.选派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和聘用校外企业实习指导教师,沟通处理好学生与实习单位的关系,研究处理实习生的有关问题;

5.每周要对指导教师的实习指导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与学生顶岗实习所在单位共同对指导情况进行考核;

6.检查顶岗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解决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管理好学生顶岗实习资料;

8.设计各种针对学生和企业的调查表,并对调查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和研究;

9.完成学院顶岗实习工作领导组安排的其他任务。

(五)学校指导教师的职责

1.组织管理。

包括学生实习前动员、组织学习、明确实习目的、实习纪律;对学生进行现场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经常性地与企业指导教师、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及时向系部汇报学生实习情况。

采取现场管理、巡回走访、电话跟踪、在线服务等管理方式,做好对每一个学生的跟踪指导并做好指导记录,及时掌握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各种情况,随时向系部汇报并及时处理。对分散实习的学生,原则上,除走访外每月至少通过电话或网络与负责指导的学生及实习单位各联系一次,特殊情况另行掌握。

2.实习指导

(1)督促学生做好实习记录,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并做好检查、评价工作。

(2)结合学生实习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学生集中辅导,解决学生实习中具有共性的问题。

(3)充分发挥顶岗实习环节的作用,做好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工作。

(4)注重过程管理,做好实习过程中的检查和记录。实习结束前,与企业实习指导老师共同对学生实习成绩进行评定,写好实习指导工作总结。

3.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完成实习任务的同时,应深入学生实习单位,与学生共同进行实习锻炼,积累岗位实践工作经验,提高实践技能。

4.收集顶岗实习单位对我院实习学生的意见和对我院人才培养的建议。

(六)企业指导教师的职责

1.负责所指导学生的安全管理与教育、企业文化与企业规章制度教育、职业道德与养成教育等工作。

2.传授学生岗位工作所需要的技能,指导实习学生按照工作规程和工作标准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帮助解决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活情况,与本单位和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定期沟通实习学生情况;

4.对实习学生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及时向本单位和学院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实习鉴定等工作。

(七)辅导员(班主任)职责

1.顶岗实习前,组织学生学习顶岗实习的相关规定,再次强调相关纪律和安全要求,协助校内实训指导教师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2.顶岗实习期间,学生仍然是我院在册学生,要求辅导员(班主任)切实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尤其是涉及到安全和纪律方面的教育和管理,主动与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校外企业实习指导教师密切配合,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对违反纪律的实习学生,按照学院有关违纪处理办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同时,辅导员(班主任)应注意学生各门课程的通过情况,对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提供及时指导和重点帮助。

3.每半个月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与每一位学生联系一次,了解学生实习过程中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协助学生处理好与企业和学校的关系,学生顶岗实习结束后撰写顶岗实习工作总结并上交系备查。

(八)对实习学生的要求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准)员工,要特别注意遵章守纪和保护自身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在实践中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2.在实习期间,必须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实习生和文明礼貌的员工。

3.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不做损人利己、有损企业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

4.经常保持与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的联系,每半个月至少要与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联系一次,汇报实习情况;密切注意学院网站上公布的与毕业生有关的各种信息;联系方式和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要及时通知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有效,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5.要严格遵守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果在实习期间,因为违反单位的管理规定或因操行表现等原因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视为实习成绩不及格。

6.实习学生应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遵守交通规则,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对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的事故,由学生自行负责;对工作不负责造成的损失,必须追究相关责任。

7.认真做好实习工作记录,每周对实习情况进行记录和总结一次,填写学生顶岗实习周志。

8.在实习期间,实习学生(除非常特殊情况者)必须服从分配,按照顶岗实习要求,完成顶岗实习任务。顶岗实习期间,不得私自更换实习单位,否则实习成绩以0分计。

如果确因个人特殊情况或实习单位原因须变更实习单位的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学生个人申请→原实习单位签署意见→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核实并签署意见→系主任审批→报招就处变更单位同时报教务处、学生处备案。

9.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学生本人和同单位实习学生应及时向实习单位和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报告,实习指导教师要及时向学院和实习单位双方负责人报告。

四、考核与评价

(一)学生毕业实习成绩由实习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实习单位(企业实习指导教师)鉴定、指导教师(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鉴定等三部分构成。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不合格(60分以下)。

(二)学生实习单位鉴定及指导教师(师傅)鉴定评定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不合格(60分以下)。由实习单位和指导教师评定。

(三)专科层次学生应当撰写5000字左右的实习报告(毕业论文)。中专层次的学生应当撰写3000字左右的实习报告(毕业论文)。专科层次学生应当通过答辩。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为不合格:

1、请假累计超过两周或不参加实习天数累计达一周者;

2、实习期间违规受处分者;

3、实习单位(企业实习指导教师)鉴定、指导教师(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鉴定及实习报告(毕业论文)等三项,其中一项不合格者。

4、顶岗实习成绩不合格不予毕业。顶岗实习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随下届学生重新实习。

五、实习安全与保障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学生投保与其实习岗位相对应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保险责任范围应当覆盖学生实习活动的全过程。

六、其他

(一)各系应当组织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顶岗实习教学文件和资料包括:(1)顶岗实习协议;(2)顶岗实习计划;(3)学生顶岗实习报告;(4)学生顶岗实习成绩;(5)顶岗实习周志;(6)顶岗实习巡回检查记录;(7)顶岗实习考核表、实习经历证明等。

(二)学生到实习单位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应签订三方协议。各系应当要求学生及时将协议内容告知家长。对于未满18周岁的学生,还应提供监护人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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